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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少年身陷困境 广东警察助其回家 
 
http://www.gd.chinanews.com.cn    2007年09月17日 18:59    来源:广东新闻网

  中新广东网9月17日电 (冯昶 李凌 廖志锋 余力军) 9月17日中午,外出务工身陷困境的江西省17岁少年刘某生,在广东新丰县公安局梅坑派出所民警余力军、姚文奖及梅坑镇电信支局局长龙正旭的护送下,坐上了回江西老家的客车。刘某生满面热泪地说:“谢谢警察叔叔,谢谢龙叔叔,你们真是人民的好公仆!”

  9月17日凌晨一时许,新丰县公安局梅坑派出所姚文奖等民警与梅坑镇电信支局局长龙正旭,针对近日发生的盗窃电话线案在105国道巡逻伏击。当巡至105国道梅坑镇大岭村路段时,民警发现一名光着上身的十六七岁男子无精打采地站在公路边。如此夜深,一人站在国道边,究竟有何事?民警赶忙下车询问,得知该少年名叫刘某生,今年17岁,江西省信丰县人。今年初他独自一人从老家出来到广州市一制衣厂打工,由于工资不高,近日他辞掉工怀揣仅有的300多元钱在广州市奔走,想找一份好点的工作。可没等他找到工作,身上的钱便被小偷光顾。倔强的刘某生不好意思向工友借钱,决定走路回家。9月12日上午,刘某生从广州市天河区开始出发,沿着105国道北上,一路上只捡吃了一些别人扔掉的剩饭,磨破脚皮硬撑着身子,走了近200公里,9月17日凌晨走到新丰县梅坑镇。

  民警将情况汇报给梅坑派出所所长潘经力,同时将少年送回梅坑派出所,买来饭菜给其充饥。待刘某生吃饱饭,民警又拿来洗发水、毛巾给其冲凉,并拿来一件T恤上衣给其换上,然后安顿其在派出所住宿。

  连夜,民警打电话与江西警方联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周折,才与刘某生在信丰县安西镇的父母联系上。

  今天中午,新丰民警凑了人民币一百元送给刘某生,并买来矿泉水,把刘某生送上了回江西老家的客车。(完)











广东分社简史

  中新社广东分社,前身为“中国新闻社广州办事处”,自总社1952年成立即开始运作,当时与香港大公报广州办事处、香港文汇报广州办事处组成三联办事处,并联合建立摄影组。1953年离开“三联”独立,1955年2月,成立广东分社。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建制撤销,工作被迫停止,至1978年10月复社,并开展业务至今。

  五十多年来,作为中新社国内最大的分社,广东分社遵循总社制定的爱国主义宣传方针,报道广东侨乡的建设和新貌,报道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状况,以及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广大的海外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提供他们最为关心、最为鼓舞的新闻报道,一直是广东分社工作的方向。

  广东分社的主要业务除发电讯稿外,还发出大量的专稿和图片,并先后在广东各地设立记者站或支社等分支机构,前期在四邑、惠阳、梅县、汕头、海南设有常驻记者站,后期则在深圳、珠海、韶关、东莞、汕头、江门等地建有多个支社,中新社的记者已经活跃在南粤大地的各个角落,为中新社的新闻工作事业勤奋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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