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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首例语音作品被侵权案一审胜诉
 
http://www.gd.chinanews.com.cn    2007年12月10日 19:33    来源:广东新闻网

  中新广东网12月10日电 (黄耀辉 丁建国 京言) 记者今天从当地获悉,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广东肇庆市曲艺家协会会员杨孟春诉江苏互联网新闻中心,未经版权所有人授权,擅自在互联网上传播其语音作品一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江苏互联网新闻中心网站音乐频道未经版权人授权,在互联网上传播版权人的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杨孟春损失三点七万元人民币;赔偿该作品文字作者原告损失一点五万元人民币。

  据悉,这是肇庆市首例语音作品遭网络侵权案,对目前国际互联网上盛行的文艺作品侵权行为具有重要的法律警示作用。

  据介绍,二00三年初,肇庆市曲艺家协会会员杨孟春根据南京市作家大木(樊素科)的同名长篇小说《市委书记在上任时失踪》改编、播讲、录音、制作成语音版《市委书记在上任时失踪》现代评书,二00三年十二月授权给北京天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听书网”上以收费听书的形式使用。

  不久,该部作品相继遭到多家网站的侵权使用,有的网站将作品的部分章节做成手机彩铃收费传播;有的通过网址连接后收费任人听取或下载;有的还刻制成光盘公开销售,致使杨孟春与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出版的《市委书记在上任时失踪》现代评述书语音光盘发行量受到影响,效益受到损失,对版权再合作极为不利。

  二00六年七月,杨孟春先后向江苏互联网新闻中心等几家侵权网站发出立即停止侵权的警告,江苏互联网新闻中心的音乐频道虽然不再收费任人下载,却变成免费任人随意整部书或按章节下载,或点击听取,还在其网页打上该作品均由网友上传、由网友维护等字样。

  二00七年五月,杨孟春通过北京海淀区公证处的公证后,与小说文字作者一起将江苏互联网新闻中心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两人是长篇小说《市委书记在上任时失踪》的作者和改编、演播、录音、制作人,所享有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被告网站未经授权将该语音作品向全球公众传播,侵犯了两原告的合法权益,且侵权时间长、范围广,依法应分别赔偿两原告的损失,并立即停止侵权。樊素科要求被告网站赔偿损失五点四六万元人民币,杨孟春主张赔偿十四万元人民币。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结合原告作品的字数及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时间、后果等,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两次庭审后做出了一审判决。

  据悉,由于离索赔诉求差距太大,二位作者正在准备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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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分社的主要业务除发电讯稿外,还发出大量的专稿和图片,并先后在广东各地设立记者站或支社等分支机构,前期在四邑、惠阳、梅县、汕头、海南设有常驻记者站,后期则在深圳、珠海、韶关、东莞、汕头、江门等地建有多个支社,中新社的记者已经活跃在南粤大地的各个角落,为中新社的新闻工作事业勤奋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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