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东网6月11日电 (记者 梁盛) 记者十一日从广东湛江法院部门获悉,当地歌迷郑春光状告二00七“不见不散”谭咏麟湛江演唱会流产一案波澜再起,除演唱会主办方、承办方和谭咏麟外,又追加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为本案被告。
目前,郑春光已接到当地法院的出庭传票。七月九日九时,广大“伦迷”关注已久的谭咏麟湛江“乌龙”演唱会诉讼案件,将开庭审理。
去年十一月初,主办方广东深圳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承办方湛江市源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相继发布谭咏麟湛江演唱会将于当年十二月十五日晚举行的消息。当地“伦迷”郑春光随即购买了两张一等票。未料待到谭咏麟湛江演唱会即将开演的当天晚上七时许,兴致勃勃赶到现场的郑春光,却看见主办方贴出“演唱会取消”公告。今年三月底,郑春光在退票或演唱会重开均无动静之下,愤而一纸诉讼将主办方、承办方和谭咏麟告上法庭。
据了解,自郑春光对谭咏麟湛江演唱会“流产”提起诉讼以来,主办方的家底毕露。据查,该次事件中的主办方深圳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仅有人民币五十万元,偿还能力十分有限。而广东省文化厅只批准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举办该次演唱会,但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却与深圳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后者“具体操作”,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受理谭咏麟演唱会流产诉讼案的法院法官称,包括郑春光这宗官司,现在已经有三宗类似的官司立案。很多歌迷都打电话过来咨询或是口头表示要加入状告行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作为二00七“不见不散”谭咏麟湛江演唱会的赞助商,贺兰山干红葡萄酒经销粤西办事处也被卷入该事件中,声誉受损。该办事处负责人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公司方面已按法律程序准备相关资料,将与演唱会主办方、承办方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