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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医保费下月起征收 缴费地点目前限建行
 
http://www.gd.chinanews.com.cn    2008年06月27日 11:4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今年6月1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个人以及在今年10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在校学生,均可从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根据广州市政府相关规定,广州市地税局下月起负责征收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下称居民医保费)。

  据了解,《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据统计,我市符合参保条件的约有147.9万人。

  市地税局表示,从确保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安全、及时和方便缴费人缴款考虑,该局采取委托银行代征居民医保费的模式征收。目前,建设银行是市地税局委托的唯一代征居民医保费的银行。

  据介绍,缴费人须在完成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3日-23日前,通过建设银行提供的银行划账、银行柜台缴费两种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市地税局表示,对缴费方式有疑问的市民,可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想了解办理居民医保费的登记、核定、待遇发放、社保基金个人账户查询等内容的市民,可致电社保机构热线12333;想了解银行缴费具体指引的市民,可致电建设银行服务热线:95533.

  焦点答疑

  为何只有建行可代征

  市地税局:目前仅有建设银行可代征居民医保费主要是考虑到建设银行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今后若其他银行也具备了征收居民医保费的相应条件,市地税局将视情况委托更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居民医保费代征,为缴费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多征或错征怎么办

  市地税局:根据规定,缴费人按规定缴纳的居民医保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但缴费人如发现多征、错征等情形的,可到广州地区代征银行任一营业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银行确认后开具广州市居民医保费缴费证明,缴费人可持证明到医保中心办理退费。

  对于以后年度的缴费事项,已办理银行划账缴费的,如缴费人不向银行提出改变缴费方式或终止委托授权银行自动划账缴费的,银行将在以后年度自动划账缴费;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需在每年6月23日前,持当年度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到代征银行缴纳居民医保费。(记者 朱丰俊 陈少华 王凌)





编辑: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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