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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逾八十五万人受惠
 
http://www.gd.chinanews.com.cn    2008年06月27日 18:06    来源:广东新闻网

  中新广东网6月27日电 (梁晶晶 车子强) 记者今日从广东茂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该市正式启动《茂名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当地八十五点五万城镇非就业居民从中受惠。

  茂名是一个拥有近七百万人口的大市,至今仍有部分居民没有医疗保障。为了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正式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茂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当地城镇户籍居民,其中包括未成年人、无业居民、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大中专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等。

  《办法》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家庭内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全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而特殊困难居民则由当地政府全额补助。

  据该市劳动与保障部门负责人介绍,参保人从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报销医疗费用最高可达四万元人民币。此《办法》的启动,预计当地八十五点五万居民可从中受惠。





编辑:梁秋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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