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东经济
 
广东出台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
 
http://www.gd.chinanews.com.cn    2008年07月03日 18:21    来源:广东新闻网

  中新广东网7月3日电 (记者 索有为) 今日召开的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此间官员表示,规定将对广东著名商标认定、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广东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起到明显作用。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明晰了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简化了著名商标的评审认定程序,通过设立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和有关专业协会的专家组成的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评审和认定工作分开,使著名商标评审工作更加便民、更具权威性和公正性;通过实施著名商标转让、许可使用、变更的监管措施,并明确规定保护著名商标专用权,有效防止著名商标被滥用,切实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广东省是商标大省。截至二00七年年底,广东省注册商标总数已经超过三十八万件,连续十三年居中国首位,其中驰名商标总数达一百零八件,同样居中国首位。





编辑:梁秋娥


广东分社简史

  中新社广东分社,前身为“中国新闻社广州办事处”,自总社1952年成立即开始运作,当时与香港大公报广州办事处、香港文汇报广州办事处组成三联办事处,并联合建立摄影组。1953年离开“三联”独立,1955年2月,成立广东分社。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建制撤销,工作被迫停止,至1978年10月复社,并开展业务至今。

  五十多年来,作为中新社国内最大的分社,广东分社遵循总社制定的爱国主义宣传方针,报道广东侨乡的建设和新貌,报道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状况,以及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广大的海外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提供他们最为关心、最为鼓舞的新闻报道,一直是广东分社工作的方向。

  广东分社的主要业务除发电讯稿外,还发出大量的专稿和图片,并先后在广东各地设立记者站或支社等分支机构,前期在四邑、惠阳、梅县、汕头、海南设有常驻记者站,后期则在深圳、珠海、韶关、东莞、汕头、江门等地建有多个支社,中新社的记者已经活跃在南粤大地的各个角落,为中新社的新闻工作事业勤奋地工作。

订阅电话:020-87770914

 

 

关于我们】-【联系方法】-【投稿信箱】-【新闻中心】-【广告服务】-【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