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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二手房交易资金不经中介
 
http://www.gd.chinanews.com.cn    2008年07月04日 10:47    来源:信息时报

  7月1日起,《东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了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方法和程序,东莞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正式采用第三方监管的方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行代管交易结算资金。

  据悉,日前协会已经对全市470多家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就《规定》的有操作流程进行了培训和讲解,不少中介公司纷纷表示,希望《规定》的推行能进一步规范二手市场,恢复消费者对中介结构的信任。

  交易资金委托第三方监管

  根据新公布的《规定》,从本月起,东莞全市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除了交易双方当事人私下自行结算交易资金外,不论二手房的买卖是否通过中介机构,都必须把交易资金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中介机构不得再强行代管交易结算资金。

  《规定》指出,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接受交易双方当事人委托,对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监管,且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支付,不得支取现金。记者了解到,目前协会已经和东莞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交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消费者可以在这四家银行的网点进行业务办理。

  对此,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李浩谋认为,以往大多数二手房交易时,都会把资金放在中介老板的私人账户,容易造成挪用资金的弊端,新《规定》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

  监管费用最高不超200元

  据悉,新《规定》正式实施后,买卖双方不管是通过中介公司交易还是自行交易,均可委托协会对交易结算资金的全额或部分进行监管。买卖双方在同协会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委托书》后,按约定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交易成功并办结交易手续后,则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协会出具《划款通知书》,银行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结算资金划入卖方当事人的账户。在此期间,协会还会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查阅账户情况,东莞市房产管理部门也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加强对协会及其有关人员在开设账户、资金结算等环节的监管,以确保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动用。

  此外,协会为了保证对交易结算资金的日常监管需要,将收取一定的监管费用。据李浩谋介绍,目前中介协会已经同相关银行签订了协议,消费者在向协会缴纳了委托监管的资金后,不用再向银行缴纳费用。监管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统一收费50元,监管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费用在50~200元之间,最高200元封顶。





编辑:许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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