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9月16日电 (记者 蔡敏婕)广州番禺村民李女士(化姓)16日陪同母亲前往中华遗嘱库广州海珠服务点,就名下财产的继承事宜订立遗嘱,明确将其个人合法财产由两名亲生女儿继承。
据当事人大女儿李女士(化姓)介绍,家中遇上拆迁,在核对安置户籍人口信息的时候,家人才发现户口本上除了姐妹二人之外,还有一名16岁男孩。面对事实,父亲坦白该男孩是自己婚外所生。突如其来的真相,给母亲带来巨大精神打击,血压升高、头晕不适,身体健康急转直下。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海珠服务点项目负责人何丽琼表示,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如果李女士母亲先离世且没有遗嘱,她的父亲作为配偶有权继承李女士母亲的遗产;她的父亲日后离世时,他的非婚生子同样有权继承他的个人财产,就会出现李女士母亲的财产间接流转的情况,“这也是我们实务中经常遇到的一类传承风险”。
“只要是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都可以通过遗嘱处分,拆迁补偿款、已确权的安置房产都包含在内。最常见的误区,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当成个人全部财产来处分,这样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何丽琼表示,“像这个案例里,母亲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拆迁权益,这也是我们帮当事人订立遗嘱时首先要厘清的边界”。
何丽琼建议,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群体,首先要树立风险意识,不要想当然认定财产必然全部留给自己的子女;其次要做到提前规划,不要等到家庭矛盾彻底爆发再着手处理,届时往往会陷入被动局面;订立遗嘱务必选择正规专业机构,保证遗嘱形式、内容全部合法有效,才能真正实现保护自身与家人权益的初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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