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概况

宗旨与主要业务领域

管理及服务模式

甘宇律师简介

颜卫国律师简介

            管理及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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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一致认为,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成功其主要核心是律师的服务质量,而保证律师服务质量必须通过成功的管理模式来实现。从建所伊始,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就确立了以下的管理模式及经营理念:

(一)开放的合伙模式

  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采取的是开放的合伙模式,所有建所创始人并不拥有绝对权力,所有同一层次的合伙人,无论进所先后,权利、义务相同,实行民主的管理制度,同时为鼓励新晋律师提高服务质量,本所设立了合理的合伙人晋升制度,任何律师只要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就可以成为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享有与创所合伙人同样的权利义务。历年来这种合理的合伙人晋升制度为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带来了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使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严格的质量管理

  律师是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的核心,而律师的服务质量则是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核心的核心。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致认为坚持严格的质量管理是律师所以及律师本人事业发展的头等大事。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在业务质量方面一直坚持八项严格要求:

1、律师在接受客户的委托时,必须告知客户该项法律业务的诉讼或非诉讼风险;

2、律师在办理具体业务时,该律师必须是本所最擅长办理该业务领域的律师;

3、律师必须了解客户的业务内容,律师应不断学习与客户业务内容有关的知识;

4、律师必须主动与客户沟通联系,及时向客户报告业务进程、及时回复客户的查询;

5、及时向客户提供信息,此信息不应只包括现正办理的业务信息,还包括与客户业务相关的其他法律信息;

6、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产品,每一项业务必须由一个合伙人牵头,并实行合伙人负责制;

7、及时预见客户的需要,律师应该在客户提出相应要求前尽可能地预见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8、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每一项业务结束后必须交由客户打分,评判服务质量。

(三)科学的人力管理制度

  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重视律师的需求和工作动机,对律师采取“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主要是有明确的目标体系,合理的层次体系,具体的评价标准,科学的评价手段,通过对律师工作进行具体合理的分析,对律师人才实行合理的评测办法,对律师培训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并通过合理、合情的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民主激励等方式,使律师在具体工作中提供最为优秀的服务质量。

(四)不断提升的管理手段

  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在管理过程中不断采取新颖的管理手段,以不断提高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素质。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重视信息技术的发展,购置相应的信息设备,使律师更为方便地查找资料,使法律文件电子化,创设律师之间信息化的新型交流方式,以及时沟通各项信息、资料。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极为重视公共关系的发展,通过聘请专业的公共关系公司对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的公共关系网络进行全面的策划,参加相关的公益活动,举办或协办有关的法律交流活动,与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研讨等等,这些活动促进了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素质、社会经验的发展,提高了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对广东粤胜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及客户利益的最大化带来了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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