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8月7日电 (方伟彬 何思明)财产在不同城市,继承人之间缺乏信任,继承手续还能办下去吗?近日,广州公证处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帮助收集证据,热心调解,成功为当事人解决继承难题,获得当事人好评。
这起案件还要从4年前说起。2020年,黄女士因父亲去世后遗留的,分别位于广州、佛山的房屋和广州号牌的小汽车继承手续向广州公证处谢丽嫦公证员咨询。公证员通过微信和电话跟黄女士保持沟通,初步了解到黄女士父亲有两次婚姻,并获悉房屋和小汽车的产权权属情况。
2024年5月,黄女士再次联系公证员,并详细讲清楚继承方案,一是由黄女士继母继承小汽车和佛山的房产,黄女士放弃继承;二是黄女士继承广州的房屋,黄女士继母放弃继承的同时将属于自己的份额以公证方式赠与给黄女士,以便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由于广佛两地办理继承手续需时不同,法律文书生效时间不同,让黄女士和她的继母心生疑虑,黄女士担心自己放弃继承后,继母反悔不把广州的房产赠与自己;黄女士继母则顾忌黄女士接受赠与后,不放弃继承小汽车和佛山房产。
公证员运用“情理法”的调解技巧,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倾听了解各自的诉求。经过公证员寻根问源、耐心调解疏导,从家庭伦理、法律规定等方面向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析理,最终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和睦共处的前提下,一致接受公证员建议,黄女士继母的赠与公证与黄女士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同时办、同时拿公证书。“调解+公证”的方式,维护继承人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双向奔赴,顺利解决遗产继承和过户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