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联合举办关于入区退税和区内货物流转免税政策宣讲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苏崑出席活动并致辞。广东省税务局、横琴海关、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法律事务局等有关负责人及60余名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据了解,入区退税和区内货物流转免税两项政策是合作区分线管理涉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含金量极高,对于促进跨境要素流动、支撑合作区“四新”产业发展、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横琴实施分线管理后,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横琴区内企业之间销售其在本区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宣讲会上,税务部门对从内地购进货物视同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两项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政策背景、具体内容、操作流程等,并分享了案例,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运用政策。
横琴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横琴退税货物范围调整之后,不再限定在与生产有关,可以退税的货物范围更广,适用场景也更多,更加契合合作区的产业发展战略。比如说,科技研发企业,购进科研设备可以退税;文旅产业企业,在前期基础建设阶段,购进的大量相关货物也可以适用入区退税了,从而达到盘活企业资金流、降低经营成本的作用。
宣讲会上,享惠企业广药(珠海横琴)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广东太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受邀进行了分享,两家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谈了分线管理涉税政策带给企业的利好,认为政策进一步稳定了企业扎根横琴发展的预期,并对政策服务配套措施给予了肯定。
横琴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合作区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落实配套,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释放,把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企业的发展动力,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助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