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9月4日电 (梁盛 罗栋)近年来,茂名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开工改造813个小区,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改造目标,惠及居民9.76万户。目前,全市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81个,101个小区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近年来,茂名市委、市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扎实推进,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茂名市城镇老旧小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级统筹推动,区县级具体实施,街道社区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审批流程,为改造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在资金保障方面,茂名市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近年来共获得补助资金6.79亿元。茂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发改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贯彻“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区、县级市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和储备工作,提前完成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为全面提升城市老旧小区环境素质,做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在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同时,2023年,茂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对茂南区、电白区城区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涉及小区978个,重点围绕国家新修改的创文标准,开展雨污溢渗、道路破损、楼道污损修复整治,以及消防、环卫、邮政设施完善和停车位施划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区老旧小区品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