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10月18日电 (记者 蔡敏婕)广州梁女士(化姓)的母亲再婚后与继父共同抚育继弟长大,二人婚后购置房产,登记在继父名下。继父持“房产证写谁名就是谁的”想法,计划将房产只留给亲生儿子,这让梁女士的母亲担忧。
母女前往中华遗嘱库,依法订立遗嘱,锁定母亲自身房产份额,保障梁女士权益。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服务点项目负责人许冰纯解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权完全平等。梁女士的母亲把继子抚养成人,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扶养关系,继子依法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这是很多重组家庭长辈容易忽略的一点。
在这种情况下,梁女士的母亲会面临财产分流、房产失控等风险。许冰纯解释,如果没有遗嘱,一旦发生继承,夫妻共同房产要先分出一半归配偶,剩下的一半再由配偶、亲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如果母亲不做规划,梁女士最终只能分到房产约1/6的份额。此外,房产只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若配偶偏心并提前处置房产,未登记一方很难及时干预。
许冰纯指出,“房产证写谁名字房子就归谁”是大众常见误区。婚后购置房产,无特殊财产约定的,即便只登记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享有一半产权。
母亲订立遗嘱,可单独处分属于自己的二分之一房产份额,指定由亲生女儿继承,改变法定继承均分的结果。后续若家人产生纠纷,遗嘱可作为法律依据。她特别提醒,遗嘱仅能处置本人合法财产,无权处分配偶的财产份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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