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近年来,梅县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在党建引领、服务发展、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担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梅县实践贡献检察力量。获评2022年度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2023年度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先后涌现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等先进集体、“全省检察业务尖子”等先进个人。
耕耘结硕果,砥砺启新篇。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激励全院干警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推动梅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温竹兰 罗增君)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2021034286号-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18;京(2022)00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