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汕头海事部门启动I级应急响应防御台风“桦加沙”
2025年09月23日 10:00
来源:中新网广东
汕头海事部门22日13时提升防台应急响应至I级,全力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受访者供图
汕头海事部门22日13时提升防台应急响应至I级,全力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受访者供图

  中新网广东新闻9月22日电 (记者 李怡青)第18号台风“桦加沙”凶猛来袭,按台风路径,预计22日23时汕头海域将受到7级风圈影响,23日14时起将受到10级风圈影响,届时汕头沿海阵风将达12级,直至24日台风登陆时为对汕头影响最严重期间。

  汕头海事部门高度重视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防台会商会,持续加强与气象、海洋、三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并于22日13时提升防台应急响应至I级,全力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

  据了解,海事部门已于21日12时提前对汕头港出海航道实施临时水上交通管制,并有序组织船舶锚泊防台。截至22日12时,辖区在港船舶总数241艘,海事部门持续做好预警预控工作,已全面核查辖区游艇、危险品船舶、施工船舶等重点船舶防台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甚高频、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辖区航运公司、船舶发送台风动态和预警信息。同时,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辖区渡口水域、商渔船交汇区、避风锚地等重点水域巡航检查,排查安全漏洞。目前,辖区海上施工项目已全部停工,风电施工船和风电运维船已进港抛锚避风,船上人员也已全部撤离上岸。受台风影响,辖区12条渡运航线将于22日18时前全部停航。

  海上应急力量部署方面,海事部门安排了10艘大马力拖轮在榕江5座桥梁上下游,7艘大马力拖轮间隔部署在汕头内海湾、榕江、船厂附近值守待命。各海上搜救力量已随时做好抢险救助准备。(完)

【编辑:方伟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