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东莞市正式实施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
2024年11月29日 18:17
来源:中新网广东

  中新网广东新闻11月28日电 (许青青 李纯) 广东东莞市公安局27日发布《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政策。

  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东莞市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

  自2024年11月27日起,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其中,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东莞市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是指已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或在东莞市“莞e申报”系统已申报居住登记。

  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的入户受理、审核审批以及监督管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执行。(完)

【编辑:黄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