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履行检察机关案管中心接待、服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职责,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简称阳山县检察院)积极强化检律沟通协调,构建健康和谐的新型检律关系,全面推进律师在阅卷、提出意见等方面的权利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方面,为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阳山县检察院借力数字检察工作创新,赋能法律监督,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选出“法律援助案件的收案时间和业务应用系统内录入的开庭时间,两者的时间差小于法定十天”的案件线索14条。经核查,发现确有存在律师收到起诉书副本时间距离开庭不足法定十天的情况。
对此,阳山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司法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检察意见书1份,督促其整改。目前,该部门已回复并采纳阳山县检察院意见。
为顺畅沟通衔接,保障律师执业合法需求,阳山县检察院利用互联网实现了“从只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的”的网络阅卷新模式。专人负责12309中国检察网信息审核工作,及时“审核通过”律师的线上申请,及时完成电子卷宗推送,对于无法进行线上阅卷的外地律师,提供免费光盘刻录业务,实现了异地高效便捷的阅卷方式。
据悉,2023年以来,该院案管窗口共接待律师160人次,办理律师阅卷149次,刻盘155份,网上阅卷21次,网上阅卷按时完成率100%。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360余人次,接收并协助转交文书材料41次。
另一方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承办检察官积极听取律师意见,在对案件作出决定前征询辩护律师意见,并把律师的意见记录下来,充分保障律师反映意见的权利。同时,在案件办结前,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向律师反馈采纳情况及不采纳的理由。
此外,为更好加强检律协作,打好检律沟通“组合拳”,阳山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签署并印发了《检律定期会商工作办法》,且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针对检律协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征求律师对检察院办理案件意见,发挥律师协助和监督检察机关办案的积极作用,推动检律协作持续良性发展。(谢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