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本页位置:广东新闻网 > 正文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系统组织力量驰援一线抗疫

http://www.gd.chinanews.com    2022年11月15日 17:22     来源:中新网广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系统组织力量支援抗疫一线 作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系统组织力量支援抗疫一线 作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中新网广东新闻11月14日电 (记者 王坚)面对广州近日疫情复杂多发的严峻形势,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迅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第一时间响应省直机关工委号召,印发《关于在当前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战。

  连日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闻令而动,积极响应,冲锋在前,逆行出征,组建党员先锋队、突击队,主动下沉社区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分发物资、维护秩序、流调排查、信访咨询等志愿服务,带头站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在这其中,综合处党支部二级调研员唐天征主动申请加入红旗护卫队,二级调研员王标同志主动到社区报到就地支援社区抗疫工作,担负小区门岗值守、核酸点秩序维持、查验核酸码等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系统组织力量支援抗疫一线 作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系统组织力量支援抗疫一线 作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大气处党支部书记张瑞凤居家期间,积极加入社区志愿者,主动承担社区咨询热线接听任务,耐心答复民众咨询问题,帮助民众解决困难。

  生态与土壤处党支部刘湘旦也在居家期间响应号召,积极参加就地转化志愿者服务,在海珠区瑞宝街道南洲花园协助进行核酸检测服务,尽己所能地协助社区做好防疫工作。

  环评处党支部支部委员范瑞积极参加海珠区新港街道中大社区核酸采集志愿服务,负责扫码、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为社区抗疫工作贡献力量。

  监测处党支部书记林文主动参加所在社区疫情防控,投身志愿者服务,协助做好核酸采集录入、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监察综合处副处长谢昕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并积极参加海珠军休三所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承担起门岗值守、小区巡逻、查验健康码、录入核酸码、核酸样品采集、医疗废物收集等工作。

  执法处周筹全、魏少平积极响应社区号召,主动请缨,迅速转换身份,作为志愿者前往江海街台涌社区、马骝岗社区等值班室、交通卡口防疫一线,负责接听红码报备电话并登记,协助开展流调,接收救助物资并分发,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核查防控区域人员进出,全力配合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1日下午,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立即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在落实全体党员全部到所在社区报到,服务好社区的基础上,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主动下沉一线支持广州疫情防控工作。会后仅仅两个小时,海珠、越秀、白云、荔湾、番禺区等6支党员先锋队集结完成。各先锋队分别由居住在各区的中心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担任队长,中心党委书记黄国锋担任越秀区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队长,并在12日全天到社区协助开展红码人员隔离等志愿服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系统组织力量支援抗疫一线 作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系统组织力量支援抗疫一线 作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12日,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迅速动员海珠区管控区域内的党员干部就地投入社区防疫工作,同时,中心各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也纷纷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其中,中心的海珠抗疫先锋队还冲到了到海珠抗疫最前线——凤阳街道康乐鹭江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支援。

  其中,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党总支组织人事室加强与社区居委会沟通,联系核酸便民服务;后勤室组织落实大院封闭式管理,每天安排人员协助社区到中心开展核酸检测,做好秩序维持、后勤保障等工作。

  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党支部张静居家办公期间积极投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就地转为健康码查验员、报备信息登记员,用实际行动为广州抗疫出力。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钟奇振也主动下沉社区一线助力抗“疫”。13日,钟奇振在海珠区嘉仕花园东区参加志愿服务,负责检查核酸码和通行证,指导维护快递秩序等工作。

  同时,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也有多位青年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此外,还有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党支部党员常春英、风评所党支部党员范彬、环科院公司党支部党员黄振雄主动报名加入党员志愿服务队并参与街道抗疫工作。(完)



[编辑:方伟彬]

分享到:31K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